实验室安全

实验室日常行为及卫生管理规范
发布时间:2019-09-06     阅读量:

实验室是办公、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场所,为加强管理,在陕西师范大学有关规定的基础上,制定本行为规范,本规范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。

一、每逢寒暑假收假报到日,实验室每位教工需主动与办公室取得联系履行报到手续,如未能在规定报到日报到,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。

二、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学实验的重要基地,凡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,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科学态度进行工作和实验,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保持实验室内肃静和整洁,做到文明实验。

三、到实验室进行计划内的教学实验和科学实验人员,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计划完成任务,不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实验室做实验。计划外的开放实验按《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办法》执行。

四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、做饭、吃零食,不得大声喧哗、不得留宿。

五、爱护办公室内公物,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。

六、实验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,严禁存放个人物品。

七、离开办公室时,应注意关闭电灯、电扇、空调等电器设备;夏季使用空调时禁止开门窗,夏天空调设置不得低于25°C,办公室内禁止使用电炉取暖。

八、上班时间禁止用办公计算机玩游戏、观看非相关工作的视频节目。

九、禁止出租或变相出租工作用房。

十、所有人员的出入时间为7:00am-11:00pm,节假日出入时间另见具体通知,特殊情况需报分管领导审批。

十一、进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和做实验的学生必须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,节约水电和原材料,爱惜仪器设备,反对一切铺张浪费。

十二、实验室要文明整洁,秩序良好,不得在实验室进行任何文化娱乐活动,更不得在实验室做饭、带小孩及留宿。

十三、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工作的有关规定,对废气、废水、废物实行“分类回收,集中处理”的原则,保持实验室清洁、卫生。

十四、公共场所(楼外环境、楼内门厅、楼梯、走廊、卫生间等)的清洁卫生由清洁人员负责,一日两清。各房间的卫生工作,由使用者负责打扫,多人合用的房间安排值日人员清扫。

十五、各办公室人员应及时将各房间清理的垃圾送至卫生间内的垃圾桶里,不得在走廊、窗外及平台等处乱扔烟头、果皮、纸屑等杂物。不得向水池、便池内扔废弃物,防止水池、便池堵塞。如厕后及时冲水。

十六、实验室办公室不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,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实验室或机房,提出限期整改意见,如不改正则在公告栏公开批评。重重要接待任务前应对所有场所提前清扫,并保证使用期间的清洁。

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2019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