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教学改革不断深入,促进教学、科研活动的开展和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需要,创造良好科研氛围,加强学术交流,加强对外开放与协作,全面提高实验室的科研能力,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,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,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办法》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本实验室遵循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的运行机制,以“全面开放、真诚协作、热情服务”的原则,热忱欢迎校内外、海内外广大科研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。
二、任何进入实验室的课题,都必须向各研究室提交科研项目进室工作申请书,经实验室领导班子和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,进室课题负责人与各研究室主任签定进室合同,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室开展工作。进室课题申请每年3月份、9月份集中两次受理。
三、凡申请来本室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,所申报的课题或从事的研究内容,必须与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相同或相近。实验室向来本室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提供科研服务、开放实验室设施。
四、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包括:
1.联合、委托培养研究生;
2.联合申请科研课题;
3.申请参与、主持、开展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研究;
4.联合完成开展科研课题的研究;
5.联合引进国内外的科研投资;
6.承担委托科研课题与技术开发;
7.举办其它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各种形式的科学活动。
五、进室课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工作台面上工作,不得占用其他工作台面,特殊需要者应通过各研究室管理人员提前与所涉及分室进行协商。
六、进室课题必须按进室申请书上所填写的进室研究人员、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来执行。如有变动应向各研究室提出申请。不得从事与申请课题无关的其它科研、实验活动。
七、进室从事科研活动的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强烈的主人翁意识。为了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,积极支持已获准入室课题的导师所带博士、硕士研究生进室完成毕业论文,但不直接受理研究生的入室申请。研究生进室协助导师进行科研工作,须由已获准入室的导师推荐,经过严格培训合格之后,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方可入室。本科生一般不得单独在研究室从事科研活动。
八、进室课题必须按申请时间使用实验室。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使用时间,经各研究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延长。课题结束后,应及时到实验室办公室办理有关离室手续。
九、在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的论文、获得的成果等须注明“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为第一资助单位并及时向实验室提交有关论文及成果的证明材料,实验室实行开放科研基金及论文、成果奖励制度,具体细则详见有关管理规定。
十、对于取得的成果,符合《重点实验室学术论文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》要求的,实验室将给予相应的奖励。
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2023年